新的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(2015年版)代替《化妆品卫生规范》(2007年版),皆在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,满足化妆品行业发展和化妆品安全监管的需要。在内容上修订和完善有关定义和术语,细化和明确相关概念,增加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内容、通用检测方法、毒理学试验、人体安全实验等与化妆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,增设附录等技术指导性内容,删除《卫生规范》中不属于《技术规范》范畴的内容等。
该技术规范对化妆成品及原料和生产工艺的安全性要求更加严格,更能满足当前对化妆品研发、生产、使用等全过程安全监管的需要。如对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的修订,产品中铅、砷的残留限量分别从现行的40mg/kg、10mg/kg,调整为10mg/kg、2mg/kg,于欧盟相关规定保持一致(汞≤1mg/kg,铅≤10mg/kg,砷≤2mg/kg),且严于美国相关规定(汞≤1mg/kg,铅≤20mg/kg,砷≤3mg/kg);增加镉指标,要求其含量不得大于5mg/kg;并明确把二噁烷含量不得大于30mg/kg和不得检出石棉列入本规范中。
同一天,CFDA发布了2015年版《已使用原料名称目录》,替代去年6月份发布的《已使用原料目录》(11号通告)。